新华社西安9月11日专电(记者薛天)记者近日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西安市将面向社会统购4800元/平方米(含装修费)以下价格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0平方米的房源,作为租赁型保障房。
据了解,从2016年起,西安市政府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租赁型保障房,确需新建的,要将申请轮候数量、新建项目选址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、资金来源等情况报送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。统购社会房源作为租赁型保障房应按照政府主导、社会参与、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,采取多种方式筹集房源。
对于位置较好、配套齐全、价格合理且周边确需布局保障房的房源,其单套建筑面积可适当上浮,最大不超过80平方米。保障家庭入住分配时,60平方米以内面积执行保障房租金标准,60平方米以外面积执行市场租金。
此外,和西安保障房分配方式一样,符合租赁型保障房标准,且已经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,将通过摇号分配的方式,取得房源。